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榮譽國民證。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身分證配偶欄需有登記配偶姓名)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第一證件正本: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本人若未滿14歲因未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可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作為第一證件,惟第二證件應提供與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同之證件)
第二證件正本:本人及法定代理人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榮譽國民證。
備註:
第一證件正本:個人護照。
第二證件正本:在台簽證、健保卡、國際駕照、外僑居留證、入出境許可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提供之第二證件應與第一證件不同)
備註: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榮譽國民證。
備註:
備註:
「號碼可攜」服務即日起受理客戶至台灣之星各直營及特約門市及掛有台灣之星服務招牌之通訊行皆可受理申請。
可先向原電信者繳清欠費、申請復話、解約並支付違約金
請攜帶身份證及第二證件(駕照、健保卡等)至台灣之星直營、特約門市辦理門號可攜,並填寫申請表單,申辦應攜帶證件詳見個人用戶說明
請攜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需蓋有公司大、小章),以及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及第二證件,至台灣之星直營、特約門市辦理門號可攜,並填寫申請表單,申辦應攜帶證件詳見公司機關用戶說明
過程中會以簡訊提醒預約申請進度,若原電信業者審核不通過,仍可繼續使用原業者門號
約1~2個工作天可完成申請,若攜碼審核通過,預約當日早上6點後即可使用台灣之星服務,請將手機換上台灣之星ISIM卡。提醒您,原ISIM上的電話簿並不會自動轉移,請記得先行備份。
貼心提醒:當您申請號碼可攜移出至其他電信業者時,原電信公司將向您收取號碼可攜服務作業費112元。
您可以用手機直撥57016,再輸入想要查詢的電話號碼,即可查詢該行動電話號碼是否為台灣之星門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