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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介紹

  • 個人用戶
  • 公司機關用戶
  • 號碼可攜
  • 申辦文件下載
申請門號需持雙證件至台灣之星門市申辦,可受理的雙證件請見下方說明:

已成年人(18歲以上)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榮譽國民證。

已婚未成年人(未滿18歲)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身分證配偶欄需有登記配偶姓名)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未婚未成年人(未滿18歲):需連同法定代理人到場辦理

第一證件正本:本人及法定代理人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本人若未滿14歲因未領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可用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作為第一證件,惟第二證件應提供與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不同之證件)
第二證件正本:本人及法定代理人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

申辦代理人:除申請人本人雙證件外,受託人另需攜帶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榮譽國民證。
備註:

  1. 申請書簽章需由申請人本人親簽
  2. 代辦人需為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件並年滿18歲且具行為能力之成年人。
  3. 非門號申請人本人到場親自辦理時,需由申請人本人填寫台灣之星官網制式之「代辦委託書」委託代辦人辦理,並留下代辦人資料。

外籍人士(含外國人及華僑、外國領事人員、港澳及大陸同胞,另需連帶保證人)

第一證件正本:個人護照。
第二證件正本:在台簽證、健保卡、國際駕照、外僑居留證、入出境許可證、大陸居民往來台灣通行證。(提供之第二證件應與第一證件不同)
備註:

  1. 需年滿18歲 。(申辦預付卡若屬中國、香港、澳門、印尼、越南、菲律賓等6國國籍年滿18歲則不受此限)
  2. 申辦月租型門號需檢附「連帶保證書」。
  3. 證明文件有效期限須大於門號申辦日三個月以上。
  4. 國際駕照須為台灣主管機關核發之國際駕照。

連帶保證人(外籍人士適用)

第一證件正本: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
第二證件正本:駕照、健保卡、護照、國際駕照、身心障礙手冊、軍人身分證、替代役男身分證、戶口名簿、戶籍謄本、榮譽國民證。
備註:

  1. 連帶保證人需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且年滿18歲具有行為能力者。
  2. 須簽署連帶保證書

公司、組織可以企業名義申請台灣之星服務,請攜帶必需文件至台灣之星門市辦理,所需文件如下說明:

一般公司戶

  1.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設立(變更)登記表或核准公文函或抄錄登記表正本/影本。
  2. 公司負責人或代表人身份證正本。
  3. 公司印鑑章,及負責人或代表人章(即公司大小章)。

公司籌備處

  1.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正本或影本。
  2. 公司負責人或代表人身份證件正本。
  3. 公司印鑑章,及負責人或代表人章(即公司大小章)。

外商公司

  1. 外國公司申請指派代表人在中華民國境內為法律行為報備卡正本或影本。
  2. 公司負責人或代表人身份證件正本。
  3. 公司印鑑章。

私立學校/文化單位/立案補習班/圖書館/基金會/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等

  1. 立案登記證正本/影本。
  2. 稅籍證明或免稅證明。
  3. 機關負責人或代表人雙身分證正本。
  4. 機關印鑑章,及負責人或代表人章。

政府、軍警、檢調、公立學校等單位

  1. 出具加蓋關防之公文函正本。
  2. 單位印鑑章,及代表人章(即機關大小章)。

專業人士(註)

  1. 開業證明文件或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或執業證明文件之正本或影本。
  2. 稅籍證明正本或影本。
  3. 負責人身份證正本。
  4. 負責人章。

商號/企業社

  1. 營利事業登記證或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或核准公文函或抄錄登記表正本或影本,或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就已登記事項發給之證明文件正本。
  2. 負責人身分證件正本。
  3. 公司印鑑章,及負責人或代表人章(即公司大小章)。

備註:

  1. 無實體法上權利能力者限以「個人用戶」資格辦理。 (如廟宇、神壇、大樓管理委員會...等。)
  2. 非負責人或代表人本人到場辦理時,須由門號辦理人出具台灣之星官網制式之「代辦委託書」,並存留雙證件影本。
  3. 公司證明文件影本須加蓋公司大小章。
  4. 專業人士係指會計師、律師、建築師事務所或診所等需檢附開業證明文件;若為技師類事務所則檢附有效期限內執業執照。稅籍證明有效期限須大於門號申請日至少一個月以上。
「號碼可攜」是指行動電話用戶可使用原本長期使用之行動電話號碼,轉換到其他行動電話業者,毋需重新申請門號,避免更換門號需一一通知親友的麻煩或是發生失聯的情況,並享受更好的客戶服務、更佳的上網速度以及更優惠的通信費用。

申請流程

「號碼可攜」服務即日起受理客戶至台灣之星各直營及特約門市及掛有台灣之星服務招牌之通訊行皆可受理申請。

欲攜碼至台灣之星
向原電信業著確認原門號未欠費、停話且無任何合約限制

可先向原電信者繳清欠費、申請復話、解約並支付違約金

個人戶

請攜帶身份證及第二證件(駕照、健保卡等)至台灣之星直營、特約門市辦理門號可攜,並填寫申請表單,申辦應攜帶證件詳見個人用戶說明

公司戶

請攜帶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影本(需蓋有公司大、小章),以及公司負責人身份證及第二證件,至台灣之星直營、特約門市辦理門號可攜,並填寫申請表單,申辦應攜帶證件詳見公司機關用戶說明

攜碼資格審核

過程中會以簡訊提醒預約申請進度,若原電信業者審核不通過,仍可繼續使用原業者門號

完成號碼可攜作業

約1~2個工作天可完成申請,若攜碼審核通過,預約當日早上6點後即可使用台灣之星服務,請將手機換上台灣之星ISIM卡。提醒您,原ISIM上的電話簿並不會自動轉移,請記得先行備份。

貼心提醒:當您申請號碼可攜移出至其他電信業者時,原電信公司將向您收取號碼可攜服務作業費112元。

如何確認該手機號碼是否為台灣之星用戶?

您可以用手機直撥57016,再輸入想要查詢的電話號碼,即可查詢該行動電話號碼是否為台灣之星門號。

請自行下載所需表單,歡迎您多加利用!

已成年人(18歲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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